发行主体扩至102家大额存单利率料难走高
日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出通知,决定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通知称,自大额存单产品推出以来,发行进展顺利,市场反应良好,为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决定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扩大到基础成员中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具有同业存单发行经验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机构个数由目前的9家扩大至102家。
今年6月中旬,家银行发行了首批大额存单产品,9至今已有月余,一家中型股份制银行北京地区一支行行长对记者表示,上个月首批产品发行时,“ 正是股市最火的时候,产品卖得其实不怎么样。”
不过,无论是收益水平还是流动性,首批大额存单的表现较为平淡,未现抢购热潮。首批产品普遍选择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与当前银行理财5%左右的预期收益对比,大额存单的收益偏低。
与此同时,银行无心“高息揽储”的原因,一方面是伴随着央行几次降息降准,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比较充裕,缩小了存款利率上浮的区间;另一方面,第一批中几家大型银行的存款基础较好,没有做高利息的动力。
专家认为,银行在设计大额存单产品时,并不鼓励提前支取,而转让的平台和机制尚未建立,对个人来说没什么套利的空间;同时,对企业来说,因为其具有可质押的作用,在用途上跟本票类似,并无特别之处。 新华